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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注销北京市朝阳区蒙妮坦形象艺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家学校办学许可资质的通告

日期:2026-03-26 09:44 来源: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七十条第(一)项之规定,北京市朝阳区蒙妮坦形象艺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家学校因其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,其行政许可资质依法予以注销。

注销办学许可证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不再具有办学资质,其办学许可证作废,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再使用该办学许可证从事任何办学活动。

附件:北京市朝阳区蒙妮坦形象艺术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家学校办学许可证信息情况表

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2026年3月26日